• 首頁
  • 主計室公告
  • 教育部函,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第二點、第六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教育部函,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第二點、第六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2024-08-27
教育部函,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第二點、第六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