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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重申國內出差報支交通費相關規定

2022-11-11
教育部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重申國內出差報支交通費相關規定,差旅費係支應因公奉派出差之必要費用,出差人本誠信原則依實際搭乘之交通工具及路程報支其實際所發生之費用(即覈實報支),倘在交通費報支上限範圍內,同意依其實際支出數額予以核銷,不因其實際路程與核定出差行程之路程不符而拒絕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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